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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刘爱军、陈长斌: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化,助力农业现代化加速

2024-10-22来源:新华日报作者: 刘爱军 陈长斌 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江苏省智慧农业研究会副秘书长

□ 刘爱军 陈长斌

随着科技与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关键力量。江苏省作为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全省纳入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超过15万家,经营土地面积超过2000万亩,全省农民合作社市场登记数5.3万家,县级以上示范社9100余家,示范占比17%。江苏农业的高质量发展对全国农业现代化具有示范意义。故而,提高江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息化水平,不仅有助于农业生产向智能化、精准化转变,还能为江苏农业的长远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在江苏农业领域,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已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江苏省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达51.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3.6个百分点。调研显示,种植面积在2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在产前产中产后的智能化设备使用率约为81.23%。例如,物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于农田环境实时监测与调控,通过分析农田环境数据,农民可更精准地进行灌溉、施肥等农业生产活动,从而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同时,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在农业市场分析和决策支持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帮助农民把握市场需求和价格走势,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生产计划。

新质生产力在农业信息化中的应用,核心在于以科技创新和人才驱动推动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在农业领域,这主要体现在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等先进技术的应用,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持续创新。

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在于提高农村信息网络覆盖率和质量,包括完善农村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网络等,为农业生产提供稳定、高速的数据传输服务。同时,加强农村电网和交通网络建设,为农业信息化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建立农业、科技、气象等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以提高农业信息化服务的综合性和准确性。

推广先进信息技术应用。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智能化和精准化。例如,推广智能农业装备和智能化农业管理系统,提高农业生产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建设农产品电商平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消费者信任度。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地区或经营主体,开展农业信息化示范项目,通过成功案例来引导和激励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加快信息化建设。

加大农业信息化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息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通过开展农业信息化培训、设立农业信息化专业等措施,培养一批既懂农业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同时,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农业信息化领域的研究和创新,为农业信息化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和技术支持。

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化建设,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服务等。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推动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发展。例如,设立农业信息化专项资金,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资金扶持;推出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农业信息化建设成本;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和金融服务。

(作者分别为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江苏省智慧农业研究会副秘书长)

【新华日报】刘爱军、陈长斌: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化,助力农业现代化加速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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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子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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