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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5/08/14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密西根学院) 作者:丰蓉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指南》要求,为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及国际化人才培养,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限额:学校每年可新申报项目3项。

学科方向:围绕我校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基础学科、新兴交叉学科设计申报项目。

合作单位:国外合作方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学科领域优势单位,优先支持“强校合作”“强项合作”项目。

合作基础:申报项目需具备直接相关的前期合作基础,应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经费要求:不支持申请人个人负担学费的项目,如有配套经费或经费分担机制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选派类别和选派方法

(一)主要选派类别

重点支持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

少量选派类别: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仅限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强基计划”及“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在读本科生)

(二)选派方法

Ø 采用“项目制”模式,由学校统一申报立项后组织选拔

Ø 项目获批后,按照立项信息(选派专业、规模、国别单位等)开展人选推荐

Ø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申报,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三、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请有意申报的学院根据《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95)及国家留学网的专栏信息(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93),按照《2026年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的要求准备《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附件1)、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附件2)、项目各方合作协议以及其他支撑材料。

1. 9月20日前,请提交申请书、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形式)、合作协议书以及其他支撑材料发至邮箱fengrong@njau.edu.cn

2. 9月21-30日,学校组织开展校内选拔,统筹研究,择优确定推荐参与申报的项目。

3. 10月1-17日,获推荐项目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project)完成网上申报。

4. 10月18-20日,学校审核网上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5. 11-12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25年12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

四、总结报送

对于执行中项目(附件3),请各项目负责单位进行年度总结,并于项目申报时(10月1日-20日)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project)报送。

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并于项目申报时(10月1日-20日)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project)报送。

对执行期为2023-2025年度的项目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截至2025年7月31日录取人数低于3年总规模50%的项目,到期后不再接受其申请继续执行。

2.截至2025年7月31日录取人数达到3年总规模50%的项目,可于到期后申请继续执行。申请继续执行的,不占用项目单位当年可新申报项目名额,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对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新申报项目一并公布。

五、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丰蓉,电话:84395754,邮箱:fengrong@njau.edu.cn。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组织材料,确保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1: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docx

附件3:我校执行中创新项目.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密西根学院)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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